机构名称: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
负责人姓名:骆传勇
机构地址:咸宁市咸安区太乙大道36号
机构电话:0715-8182223
办公时间:上午8:30-12:00 下午14:30-17:30(公休日除外,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)
机构职能:
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,拟定“双拥”模范城创建活动的规划并组织实施,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,承担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、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、抚恤等工作。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相关工作,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,拟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、养老等优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。承担烈士褒扬、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工作,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,拟定军人公墓建设规划、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,承担全市烈士核定和全市烈士备案事项,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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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:0715-8182290 地址:咸宁市咸安区太乙大道36号"));
政府网站标识码:4212000059 鄂公网安备4212020200025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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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